獎助學金

●本系勵志獎學金:系上爲協助家境清寒或成績優秀之學生(含碩博生)完成學業,特別設立「勵志獎學金」,每學年上學期申請,分上下學期各頒發伍仟元,每次1至5位名額。 辦法 │ 申請書(需下載後填寫:WORD檔 / ODF檔)

●本系黃裕敏女士急難慰問救難金:黃裕敏女士之家屬(代表人 徐士賢老師),為延續黃女士生前大愛之襟懷,特於本系成立急難慰問救助金,救助對象為:家境清寒且家遭重大變故者、2.家境清寒且重傷或重病就醫者、3.其他特殊情事而需救助者,可申請核發,由本系經費管理委員會決議,以濟助本系所急難學生。 辦法 │ 申請書(需下載後填寫:WORD檔 / ODF檔)

●本系學生勵學金: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修改名稱。辦法

●本系學生入圍舍我文學獎獎勵辦法:凡本系註冊學生(博、碩、學士生)投稿舍我文學獎,入圍決審之作品作者,每篇作品頒發伍佰元獎勵金。辦法|申請表(後補)

 

大學部舍我獎學金
一、凡日間學制或進修學制學士班一至四年級前七學期,各班學業成績名列全班前三名,無不及格科目,且未受申誡以上處分者,本校核發定額獎學金。

二、學士班每學期頒發第一名新臺幣叁仟元、第二名新臺幣貳仟元、第三名新臺幣壹仟元獎學金。


研究生舍我獎學金:一、發給各系所學業成績優異且註冊在學之研究生若干名,碩士班以發給一至二年級前三學期為原則,博士班以發給一至三年級前五學期為原則,審核及發放作業辦法由各系所另訂之。二、各班每學期獎學金總額為新臺幣捌仟伍佰元,核定名額及每名金額依各系所發放作業辦法為之。

 

研究生助學金(TA):發給對象為擔任校內研究或教學相關工作之研究生,一學期發給四個月,碩士生每月5000元,博士生每月6000元。

 

●工讀機會:本系教師承接校外委託研究計畫(如科技部、教育部等),表現優異之學生可就其學習興趣參與擔任研究助理的工作,使其在工作中累積實作經驗,達到本校「理論與實務結合」的教育目標。

校內外獎助學金查詢

教育部圓夢助學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