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報徵稿】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集刊》徵稿

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集刊》

一、徵稿對象:相關論題之研究學者。

二、本刊為半年刊,截稿日期為每年12月31日,隔年3月出版;另一為每年5月31日,同年7 月出版。來稿請寄紙本2 份(須附電子檔)、基本資料表(如下頁),投送:

範例:10671 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
         國立臺北教育大學 語文與創作學系
      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集刊》編審委員會 收

三、來稿論文字數上限為2萬字(含附件及非文字之插圖、表格等),全文須以中文撰寫,論文格式請參照本刊所附之撰寫體例。論文以作者本名發表。

四、曾在國內外其他刊物(包括網路)發表或翻譯性之文稿、非學術性或無資料出處之文稿、已出版之專案研究報告請勿投送。所投稿件如係未出版之專案研究報告,應註明曾獲補助之來源或性質。

五、編審委員會由校內、外學者組成,採雙向匿名審查。本學報刊載之論文,致贈作者當期集刊2冊及抽印本,不致稿酬。